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市场调查研究、信息调查开发、民间统计调查监测评估咨询和数据分析技术与数据智能运用等市场信息调查相关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个人组成。
一、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遵守行业公约和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从事市场调查研究、信息调查开发、民间统计调查等市场信息调查或者与市场信息调查相关的业务活动;
(五)接受本会的协调、指导并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遵守执行本会约束性团体标准,履行合约义务。
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
二、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退会自由。
三、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会员享受的基本服务:
(一)及时提供国家有关市场信息调查业政策的信息;
(二)提供国家有关市场信息调查业法律法规的信息;
(三)提供有关市场信息调查业服务性信息,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诉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会员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外业务培训、考察活动;
(五)推广交流先进的调查技术方法;
(六)参加本会对会员能力认定活动;
(七)会员优先在本会网站上刊登企业介绍、信息、案例和刊发文章等;
(八)对会员单位举办的相关活动,给予配合与支持;
(九)为会员提供会员之间的资讯、信息、沟通和联络服务。
五、本会对会员每年进行一次注册。将根据会员档案,在会员有效期截止前一个月对会员进行年度注册登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给予注册:
(一)未交会费;
(二)违反本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和自律公约中的有关条款。
六、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七、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1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